廉江市人民法院近日设在该市检察院的审判庭座无虚席,来自该市各镇(街)村委会(社区)的400多名基层党支部书记旁听了该市长山镇横州坡村委会干部揭×明等4人贪污受贿案的庭审。
2012年5月至10月,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按每户1.5万元拨付到横州坡村委会59户困难户银行账户后,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揭×茂(在逃)、村委会副主任廖×浩及村委会委员揭×明、陈×英、廖×生等5人以上缴“社会抚养费”和“村委会办公经费”及“部分资金属于其他农户”为藉口,向享受扶持资金补助的56户农户每户收取5000元,共收得资金27.9万元后私分其中10万元。同时,该村委会揭×明、廖×浩、陈×英等村干部还通过虚假家庭成员和删改户籍等方法骗取低保户指标,冒领低保生活保障金。经法院判决,揭×明等4人犯职务侵占、贪污、受贿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。
该市纪委书记在审判庭进行现场说法,向参与旁听的基层支书分析案情,教育村官什么该拿什么不该拿,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,引导村官增强法纪观念。









